当前位置:贵阳之窗 -> 国内

消费者权益保护始于心 金融知识宣传践于行 阳光人寿在行动

发布时间:2024-03-13   来源:网络   阅读:1677

 近日,阳光人寿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《关于开展2024年“3·15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精心策划开展“3·15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系列活动,营造和谐健康金融消费环境,传播金融正能量。

 关注民生难题,践行企业社会责任

 为办好惠民实事,阳光人寿以“爱与责任”的向善文化为指引,积极响应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”号召,践行“保险惠民”理念。各机构通过向山区人民、医护人员捐赠保险保障以及为偏远地区学校捐赠物品等公益活动,用实际行动惠及人民群众。

 高管带头,切实为民办实事

 阳光人寿坚持高管带头抓消保、讲消保,落实监管“金融高管讲消保”工作要求。活动期间开展“四个一”行动,全面部署“3·15”宣教工作,积极开展金融消保宣讲活动,走进业务队伍、走进一线宣讲金融消保工作要求。同时通过开展“总经理接待日”“高管服务日”“聆听日”等活动,让公司管理层深入了解消费者诉求,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问题,切实为民办实事。

 关爱老少、特殊人群,加强金融知识普及

 为普及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,阳光人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积极探索创新教育宣传模式。面向广大金融消费者,特别是“一老一少一新”等特殊群体,有重点、有层次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。同时,针对残障人士推出盲文手册、“手语服务”等多元化服务,提升残障人士服务体验。

 推进“枫桥经验”落实,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

 阳光人寿以本次“3·15”为契机,积极探索多元化的金融纠纷化解工作机制。通过培训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,力求让全员学习领会“枫桥经验”精髓,并将“枫桥经验”各项工作方法活学活用,加强基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能力,妥善解决问题,让群众“事心双解”,做到“让消费者满意”,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,化解在基层。

 增强诚信意识,树立良好行业形象

 在内部管理方面,阳光人寿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,切实提升合规守法意识和诚信规范展业理念,坚守诚信经营底线,增强行业诚信意识。同时,通过高管带头,开展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校园、进企业、进商圈的“五进入”活动,引导消费者增强诚信理念、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,形成教育宣传合力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

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个由点及链、由链织网的系统性工作,需要全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。阳光人寿作为金融业重要参与者、推动者,将积极推动落实消费者保护工作,维护保险行业形象,彰显企业责任担当,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。